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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 年第24 期)

发布日期:2021-06-13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57

云南食品网讯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19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 大类样品,其中合格样品515 批次,不合格样品4 批次,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一)华宁宁州顾俊鸡鱼宰杀店销售的、标称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西街口镇大雨布宜(虎红英)养殖场生产的乌鸡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昭通市昭阳区珠泉菜市场125-126 号摊位吴朝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丑柑,苯醚甲环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富源县超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黄玉粉)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源成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彭齐燕)销售的、标称昭阳区腾森屠宰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肝,镉(以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2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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